第11章 拾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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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拾壹
崔稚晚在第一次翻閱「春寂寥」的手稿時,便發現其中「驗屍筆記」的這頁,無論是字跡,還是用紙,皆與其他的不同。
可很多年前,她作為抄書手為真正的最後一冊的「裴郎君探案集」做過抄錄,所以,曾經親眼見過它的手稿。
和此時看到的一樣,未做謄抄前的手稿中,所有的驗屍筆記皆用的是同一種紙張,同一種格式,同一個與寫作者截然不同的筆跡。
後來,機緣巧合,她終於知道,原來它們並非後造,而是案件發生之時,真正的「裴郎君」親筆所書。
所以,乍看之下,崔稚晚並未生疑。
可是仔細想來,她明明十分確認,這冊「春寂寥」絕不可能是當年的作者所寫,既如此,又怎麽可能請得動「裴郎君」下筆,偽造一個驗屍筆記。
眾所周知,書中那個所謂的「裴郎君」,在人命官司上,可從來不會開玩笑,亦絕無可能說謊。
除非,書中的這一頁,乃是他的親筆,所記之事,也皆為事實。
崔稚晚先是細細的查看了每一個字,是她記憶中的那個筆跡。
剛剛染在手上的水漬還未幹,她用指尖在紙張邊緣不甚重要的某個字上蹭了又蹭,沒有半分暈開的痕跡。
不放心,崔稚晚又故意沾了一下水,再次抹了抹,終於確認無疑,這些字所用的墨確實不會被水化開。
最後,她低頭將鼻尖貼在書頁上,反覆嗅了又嗅,那種淺淡卻獨特到難以模仿的異香一絲一絲滲透而出,縈繞在了鼻腔內久久不散。
無疑,這就是大理寺少卿裴繼衍親筆寫下的驗屍筆記。
而那筆記中,赫然寫著,所驗女屍死前懷有身孕。
原來,所謂寫盡真相的手稿只是幌子,這才是白樂安真正要藏起來的東西。
一個足以讓整個曹國公府陪葬的證據。
世族的影響不止於朝野,更滲透進後宮的方方面面,就連本朝的公主也因此地位懸殊,繼而連婚姻都有了兩種不同形式。
公主的母族若是足夠勢大,則一般采用招婿的方式,賜婚的詔書上寫的便是「招駙馬」「尚公主」。成婚前夕,聖人還會另賜公主府,以示恩寵。
凡是這種情況,即便公主已經出嫁,但法理上卻仍舊算作皇族。
至於另外一種,詔書上則會明確寫道「公主下嫁」。
這種情況適用於在朝野內外皆無什麽重要倚靠的公主,她們不會另開新府,婚後也如尋常娘子出嫁一般,入住夫家。
既然是嫁了出去,那麽,從此她便成了是他姓之婦。
因此,雖平日仍以公主稱之,可實際上,她已不會再享受到任何皇族的特權。
換而言之,成婚乃是大梁公主的分水嶺。
從這往後,無論在家,還是在外,一應待遇,都可謂天差地別。
而平昌公主的母妃,乃是宮婢出身,自然算不上什麽顯貴,所以,她當然是「下嫁」程英。
不過,在這萬般不同中,偏有一事,倒是一視同仁的很。
即,無論哪一種成婚,本朝公主的第一個孩子,都仍算作皇族,這於公主,乃至於駙馬一家,已是極大的優待。
而這個優待,並非順自前朝,而是開國前後,許許多多為大梁的建立奉獻全部身家、智謀、人生,甚至性命的公主們為自己掙來的。
二月初時,為了掩蓋醜聞,平昌公主之死被歸因於「因病暴斃」。
但事實上,程英曾親口在聖人面前承認過,是自己在極度的憤怒之下,揮劍斬殺了平昌公主和她的奸夫。
之所以如此毫不避諱的承認殺人,便是因他心知肚明,梁律中有明文規定,「當場捉奸,則殺人者無罪」。
況且,他殺得乃是背叛他的妻,而非大梁的公主。
可,若是平昌公主在被殺當時已有孕在身,那麽,一切便大不相同。
本朝律法中,與皇族有關的那些往往在效力上會遠高於其他律條。
而其中,有一條重罪,便是:
「殺害皇族者,罪同謀犯,誅滅三族」。
平昌身為外人看來身份貴且重的公主,她的死明明疑點重重,誰都能看出事情絕非程英供述的那樣簡單。
可至今三個多月過去了,無論大梁的刑部大理寺,還是她的父兄長輩,竟好像沒有一人嘗試去探求過真相。
這本來已經極為可笑。
然更可笑的是,如此情景之下,一個九品小官,一個外人竟能夠斷定,僅僅因她肚子中有了一個甚至還未成型的孩子,可以拿來作為攪亂政局的武器,大做文章。她的某一位兄長,在日後的某一天,一定會站出來,為她伸冤,為她報仇。
所以,他只要保留下最關鍵的證據便可。
也不對,畢竟,即便事成,也只有報仇,沒有伸冤。
他們怎麽會在乎一個從小到大,幾乎沒有存在感的阿妹的清白和無辜。
晉王想要,從來只是她腹中的那個可以讓曹國公府一夕之間全然崩塌的貨真價實的皇外孫確實存在過的證據,以便削弱太子的力量。
崔稚晚大概猜到了,前幾日春深處中,那個墜樓的紅衣娘子最後會對李暕說什麽了。
無外乎就是,「公主有孕」罷了。
所以,嗅到利益的李暕才會當即下令捉拿程英,而這也是白樂安等了許久的轉機。
因此,他迫不及待的取走了自己費心藏著東宮中的有力證據。
素商實在沒料到會有一頁被替換,此時,她才明白,原來他向自己要手稿,根本不是為了要謄抄,怪不得給他的時候,他便言之鑿鑿的承諾一定能在天明前還給她。
她瞧瞧打量,發現太子妃臉色冷下後,便一言不發,心中惶惶難安,猶豫再三,才硬著頭皮的喚了句:“娘子,我……”
“也許給他才是對的。”崔稚晚卻打斷了她,繼而又楞神了許久,才忽然看向素商,柔聲問道:
“你說,平昌若是知道,自她離開後,有一個人一直在小心謀劃,沒有一刻放棄過為她說出真相,是不是便不會對這人世徹底失望了呢?”
素商一時不知如何回答,倒是崔稚晚立刻不再被各種難言的情緒所困。
畢竟事涉東宮安慰,她只得提起精神,又問道:“白樂安現下人在何處?”
“他……昨日是白郎君值夜,按理來說,這個時辰應當早已經歸家了。”素商後槽牙咬緊,急切的道:“娘子,可要我去打聽?或者,我立刻去他家中,向他討要回來?”
“恐怕已經來不及了。”崔稚晚如此斷言,她輕輕嘆了口氣:“還是靜觀其變吧。”
畢竟,李暕之所以會將此案再次掀起,還是由太子殿下親手挑撥的。想必,以李暻的性格,應當早就做好了萬全的準備。
雖太子妃說了「不必再找」,可素商那日見她表情,便知那頁被調換的書頁一定很重要。既然是自己弄丟的,她總要找回來才對。
然而,她怎麽也沒料到,白樂安再也沒有來東宮上過值,甚至連住處都沒有回過。
自那日離開後,他竟仿佛人間蒸發了一般,徹底消失了蹤影。
三日後,大理寺開庭審理程英逼殺春深處娘子蘇盛瓊一案。
雖命案在眾目睽睽下發生,可確鑿的證據卻一件沒有。
程英清楚的很,所以上堂之時,便表現的懶懶散散,面上更是毫無懼色,甚至像是來看旁人的熱鬧一般。
而且,他明明已經被關入牢獄數日,今日一看,卻還是油頭粉面的樣子。
可見,程五郎無論在牢中還是勞外,皆有不少人上趕著去照看,過得很是不錯。
站定之後,還未等旁人開口,程英立刻表演了起來,先是一通大訴冤屈。
一會言,兩人遠日無怨,近日無仇,長安城誰不知道自己對蘇娘子的一片深情。他愛她還來不及,如何會殺她,實在是冤枉。
一會又說,自己在平康坊中相好眾多,都光顧不過來,絕不至於因求而不得,便動了殺機。
讓他講講當日事發過程,他倒是只管抵賴。
所說供詞,總結下來便是,兩人原本正坐著好好飲酒,他剛想做點別的,誰知蘇盛瓊忽然發了瘋病。一同亂叫後,她自己跳了樓,跟他半點關系都沒有。
至於蘇娘子身上的拳腳傷,以及脖子上的勒痕,他全數不認。
而圍觀者的證詞中,所提到的他在當時曾抓過她,也全是因為他擔心她自傷,好心想要救她。
這程五郎乃是衙門的常客,今日有貴人在場,他更是挑釁一般,演得格外起勁兒,以至於大理寺卿盧望都快有些忍不下去。
他不由頻頻的將視線瞟向今日作為證人出席的晉王,可這位大王嘴角一直噙著笑,看的倒是投入的很,絲毫沒有呵斥打斷的意思。
離京多年,今日作為證人的在堂旁聽的晉王,這下總算見到了臭名昭著的程五郎無賴的模樣。
可惜,他能這樣肆無忌憚、胡作非為的時日恐怕不多了,所以,李暕十分寬宏的決定,好歹從兒時便認識,且多讓他高興一會兒吧。
案發之時,春深處大多數人的目光都集聚在舞臺上的張楚兒身上,而蘇盛瓊的屋內又僅有他們二人。所以,在程英「善良助人」的狡辯下,一切顯得十分荒誕,卻又找不出任何破綻。
案件一籌莫展,仿佛走進了死路。
審至此時,想讓嘴硬的程英老實交代,也只有最後一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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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稚晚在第一次翻閱「春寂寥」的手稿時,便發現其中「驗屍筆記」的這頁,無論是字跡,還是用紙,皆與其他的不同。
可很多年前,她作為抄書手為真正的最後一冊的「裴郎君探案集」做過抄錄,所以,曾經親眼見過它的手稿。
和此時看到的一樣,未做謄抄前的手稿中,所有的驗屍筆記皆用的是同一種紙張,同一種格式,同一個與寫作者截然不同的筆跡。
後來,機緣巧合,她終於知道,原來它們並非後造,而是案件發生之時,真正的「裴郎君」親筆所書。
所以,乍看之下,崔稚晚並未生疑。
可是仔細想來,她明明十分確認,這冊「春寂寥」絕不可能是當年的作者所寫,既如此,又怎麽可能請得動「裴郎君」下筆,偽造一個驗屍筆記。
眾所周知,書中那個所謂的「裴郎君」,在人命官司上,可從來不會開玩笑,亦絕無可能說謊。
除非,書中的這一頁,乃是他的親筆,所記之事,也皆為事實。
崔稚晚先是細細的查看了每一個字,是她記憶中的那個筆跡。
剛剛染在手上的水漬還未幹,她用指尖在紙張邊緣不甚重要的某個字上蹭了又蹭,沒有半分暈開的痕跡。
不放心,崔稚晚又故意沾了一下水,再次抹了抹,終於確認無疑,這些字所用的墨確實不會被水化開。
最後,她低頭將鼻尖貼在書頁上,反覆嗅了又嗅,那種淺淡卻獨特到難以模仿的異香一絲一絲滲透而出,縈繞在了鼻腔內久久不散。
無疑,這就是大理寺少卿裴繼衍親筆寫下的驗屍筆記。
而那筆記中,赫然寫著,所驗女屍死前懷有身孕。
原來,所謂寫盡真相的手稿只是幌子,這才是白樂安真正要藏起來的東西。
一個足以讓整個曹國公府陪葬的證據。
世族的影響不止於朝野,更滲透進後宮的方方面面,就連本朝的公主也因此地位懸殊,繼而連婚姻都有了兩種不同形式。
公主的母族若是足夠勢大,則一般采用招婿的方式,賜婚的詔書上寫的便是「招駙馬」「尚公主」。成婚前夕,聖人還會另賜公主府,以示恩寵。
凡是這種情況,即便公主已經出嫁,但法理上卻仍舊算作皇族。
至於另外一種,詔書上則會明確寫道「公主下嫁」。
這種情況適用於在朝野內外皆無什麽重要倚靠的公主,她們不會另開新府,婚後也如尋常娘子出嫁一般,入住夫家。
既然是嫁了出去,那麽,從此她便成了是他姓之婦。
因此,雖平日仍以公主稱之,可實際上,她已不會再享受到任何皇族的特權。
換而言之,成婚乃是大梁公主的分水嶺。
從這往後,無論在家,還是在外,一應待遇,都可謂天差地別。
而平昌公主的母妃,乃是宮婢出身,自然算不上什麽顯貴,所以,她當然是「下嫁」程英。
不過,在這萬般不同中,偏有一事,倒是一視同仁的很。
即,無論哪一種成婚,本朝公主的第一個孩子,都仍算作皇族,這於公主,乃至於駙馬一家,已是極大的優待。
而這個優待,並非順自前朝,而是開國前後,許許多多為大梁的建立奉獻全部身家、智謀、人生,甚至性命的公主們為自己掙來的。
二月初時,為了掩蓋醜聞,平昌公主之死被歸因於「因病暴斃」。
但事實上,程英曾親口在聖人面前承認過,是自己在極度的憤怒之下,揮劍斬殺了平昌公主和她的奸夫。
之所以如此毫不避諱的承認殺人,便是因他心知肚明,梁律中有明文規定,「當場捉奸,則殺人者無罪」。
況且,他殺得乃是背叛他的妻,而非大梁的公主。
可,若是平昌公主在被殺當時已有孕在身,那麽,一切便大不相同。
本朝律法中,與皇族有關的那些往往在效力上會遠高於其他律條。
而其中,有一條重罪,便是:
「殺害皇族者,罪同謀犯,誅滅三族」。
平昌身為外人看來身份貴且重的公主,她的死明明疑點重重,誰都能看出事情絕非程英供述的那樣簡單。
可至今三個多月過去了,無論大梁的刑部大理寺,還是她的父兄長輩,竟好像沒有一人嘗試去探求過真相。
這本來已經極為可笑。
然更可笑的是,如此情景之下,一個九品小官,一個外人竟能夠斷定,僅僅因她肚子中有了一個甚至還未成型的孩子,可以拿來作為攪亂政局的武器,大做文章。她的某一位兄長,在日後的某一天,一定會站出來,為她伸冤,為她報仇。
所以,他只要保留下最關鍵的證據便可。
也不對,畢竟,即便事成,也只有報仇,沒有伸冤。
他們怎麽會在乎一個從小到大,幾乎沒有存在感的阿妹的清白和無辜。
晉王想要,從來只是她腹中的那個可以讓曹國公府一夕之間全然崩塌的貨真價實的皇外孫確實存在過的證據,以便削弱太子的力量。
崔稚晚大概猜到了,前幾日春深處中,那個墜樓的紅衣娘子最後會對李暕說什麽了。
無外乎就是,「公主有孕」罷了。
所以,嗅到利益的李暕才會當即下令捉拿程英,而這也是白樂安等了許久的轉機。
因此,他迫不及待的取走了自己費心藏著東宮中的有力證據。
素商實在沒料到會有一頁被替換,此時,她才明白,原來他向自己要手稿,根本不是為了要謄抄,怪不得給他的時候,他便言之鑿鑿的承諾一定能在天明前還給她。
她瞧瞧打量,發現太子妃臉色冷下後,便一言不發,心中惶惶難安,猶豫再三,才硬著頭皮的喚了句:“娘子,我……”
“也許給他才是對的。”崔稚晚卻打斷了她,繼而又楞神了許久,才忽然看向素商,柔聲問道:
“你說,平昌若是知道,自她離開後,有一個人一直在小心謀劃,沒有一刻放棄過為她說出真相,是不是便不會對這人世徹底失望了呢?”
素商一時不知如何回答,倒是崔稚晚立刻不再被各種難言的情緒所困。
畢竟事涉東宮安慰,她只得提起精神,又問道:“白樂安現下人在何處?”
“他……昨日是白郎君值夜,按理來說,這個時辰應當早已經歸家了。”素商後槽牙咬緊,急切的道:“娘子,可要我去打聽?或者,我立刻去他家中,向他討要回來?”
“恐怕已經來不及了。”崔稚晚如此斷言,她輕輕嘆了口氣:“還是靜觀其變吧。”
畢竟,李暕之所以會將此案再次掀起,還是由太子殿下親手挑撥的。想必,以李暻的性格,應當早就做好了萬全的準備。
雖太子妃說了「不必再找」,可素商那日見她表情,便知那頁被調換的書頁一定很重要。既然是自己弄丟的,她總要找回來才對。
然而,她怎麽也沒料到,白樂安再也沒有來東宮上過值,甚至連住處都沒有回過。
自那日離開後,他竟仿佛人間蒸發了一般,徹底消失了蹤影。
三日後,大理寺開庭審理程英逼殺春深處娘子蘇盛瓊一案。
雖命案在眾目睽睽下發生,可確鑿的證據卻一件沒有。
程英清楚的很,所以上堂之時,便表現的懶懶散散,面上更是毫無懼色,甚至像是來看旁人的熱鬧一般。
而且,他明明已經被關入牢獄數日,今日一看,卻還是油頭粉面的樣子。
可見,程五郎無論在牢中還是勞外,皆有不少人上趕著去照看,過得很是不錯。
站定之後,還未等旁人開口,程英立刻表演了起來,先是一通大訴冤屈。
一會言,兩人遠日無怨,近日無仇,長安城誰不知道自己對蘇娘子的一片深情。他愛她還來不及,如何會殺她,實在是冤枉。
一會又說,自己在平康坊中相好眾多,都光顧不過來,絕不至於因求而不得,便動了殺機。
讓他講講當日事發過程,他倒是只管抵賴。
所說供詞,總結下來便是,兩人原本正坐著好好飲酒,他剛想做點別的,誰知蘇盛瓊忽然發了瘋病。一同亂叫後,她自己跳了樓,跟他半點關系都沒有。
至於蘇娘子身上的拳腳傷,以及脖子上的勒痕,他全數不認。
而圍觀者的證詞中,所提到的他在當時曾抓過她,也全是因為他擔心她自傷,好心想要救她。
這程五郎乃是衙門的常客,今日有貴人在場,他更是挑釁一般,演得格外起勁兒,以至於大理寺卿盧望都快有些忍不下去。
他不由頻頻的將視線瞟向今日作為證人出席的晉王,可這位大王嘴角一直噙著笑,看的倒是投入的很,絲毫沒有呵斥打斷的意思。
離京多年,今日作為證人的在堂旁聽的晉王,這下總算見到了臭名昭著的程五郎無賴的模樣。
可惜,他能這樣肆無忌憚、胡作非為的時日恐怕不多了,所以,李暕十分寬宏的決定,好歹從兒時便認識,且多讓他高興一會兒吧。
案發之時,春深處大多數人的目光都集聚在舞臺上的張楚兒身上,而蘇盛瓊的屋內又僅有他們二人。所以,在程英「善良助人」的狡辯下,一切顯得十分荒誕,卻又找不出任何破綻。
案件一籌莫展,仿佛走進了死路。
審至此時,想讓嘴硬的程英老實交代,也只有最後一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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